财政部 、境外及操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所得税收时间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 ,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但一经选择 ,执行作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 。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延伸阅读:
-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两部门明确 ,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新举措,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 ,在现行分国(地区)别不分项抵免方法(分国抵免法)的基础上,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 ,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 ,5年内不得改变 。
